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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聘兼任講師(含)或兼任講師級(含) 專業技術人員以上人員-餐服專長計1名師資公告

國立高雄餐旅大學餐飲管理系

徵聘兼任講師(含)或兼任講師級(含) 專業技術人員以上

人員計1名師資公告

壹、師資名額及擬聘任日期:

兼任講師(含)或兼任講師級(含)以上專業技術人員以上計1名師資公告,兼任師資初聘聘期1學期,預計自113年8月1日後,以實際到職日起聘。

貳、積極資格條件及消極資格條件:

  • 積極資格

(一)應聘兼任講師(含)以上必備條件:

1.應聘講師(含)以上者,應具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16至18條資格之一。

2.獲有國內外大學大學觀光及餐飲管理相關領域碩士以上等相關領域碩士以上學位。

    (二)應聘兼任講師級(含)以上專業技術人員以上必備條件:

1.應聘兼課講師級(含)以上專技人員者,應具大學聘任專業技術人員擔任教學辦法第4至7條資格之一。

2.應聘兼課講師級(含)以上專技人員者,應具有專科畢業(或同等學力) (含)以上學位。

3.應具有曾從事與應聘科目性質相關之專業或技術實際工作者曾擔任主管或副主管6年以上

(二)參考條件

1.具備基本英文聽、說、讀、寫能力,具英語教學能力者尤佳。

2.具有四星級(含)以上國際連鎖餐旅部門經理級(含)以上工作經驗3年者尤佳。

3.具國際餐飲服務競賽經驗者尤佳。

4.具國內餐飲服務相關證照至少一張以上或具餐飲藝相關技能檢定監評資者者尤佳。

  • 消極資格(未符合者依法應限制進用,請自行揭露,續由本校查核)

(一)非本校校長及擬聘單位主管之配偶或三親等內之血親、姻親。

(二)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及教師法第14條不得聘任之情形。

叁、須檢附資料:

一、擬聘教師資料表、應聘資格自我檢核表(請至本校網站/行政單位/人事室/表格下載/任免遷調下載http://psla.nkuht.edu.tw/p/412-1015-280.php?Lang=zh-tw)。

二、畢業證書影本(國外學歷採認,須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或當地國政府權責單位查證並附中文譯本,請自行檢具歷年成績證明、其他畢業學校規定之相關學歷佐證文件、入出國紀錄〈外國人或僑民者免附〉等;至畢業學校已列入參考名冊者,得以查驗代替查證)。

三、教師證書影本。(無者免附)

四、經歷、專長、證照、業界實務工作證明及其他證明文件影本(本國經歷須併附勞保記錄;國外文件均須完成駐外館處驗證並附中文譯本)。

五、擅長任教「餐飲服務」、「桌邊服務」、「餐廳實務」擇一教學大綱等。

肆、工作內容:擔任教學

伍、收件截止日及聯絡方式:

收件截止日: 113年3月1日(五)止(以郵戳為憑)。

地址:81271高雄市小港區松和路1號。

聯絡方式及課程相關問題:請聯繫本校聘任單位許助理,聯絡電話:(07)8060505轉分機20301

陸、甄試結果公布及其他注意事項:

甄試結果預計於 113  5 1 ,以電子信件或電話、簡訊擇一告知。正式聘任與否,仍以外審成績及校級教評會決議為準。

備註:甄試資料恕不退件;如需取回,請附回郵信封並貼足相當郵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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